上海男子在地铁拍摄短裙女性被拘,警方认为其行为已构成「寻衅滋事」,案由为何不是「***他人隐私」?
我昨晚在某公交迷的评论区里看到这个《警情通报》的, 讲真,一开始我以为是小学生公交迷恶搞,因为感觉配色有些不对、字体好像也不对,本来想在那条评论下提醒他,「警情通告」这东西不能开玩笑,你瞎弄是要去喝茶的... 但是发评论之前,我想「万无一失」,最好去微博的「轨交幺幺零」那边看看吧,这一看,不得了:微博已经上热搜了。
上次涉及上海地铁警情的热搜,还是一个「仵作呸」(***)在1号线里***小女生...... P.S.,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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